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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地方官员竟称:房产价格不能由民所愿

发表于2011-05-12
中央政府要求各地在一季度末提出房价调控的目标,本意是让地方政府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确定一个约束性的、有压力的指标,并通过与目标关联的问责,督促地方政府坚决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务求实效。
但是,在地方政府制定调控目标的过程中,除了结合当地情况进行一定的测算和评估外,还纠结于各种看似不相关的因素:
一是参照已公布的城市目标来确定自己的目标。国务院规定各地必须在一季度末公布目标,大多数城市一直拖到3月下旬才公布,一个考虑就是等其他城市先行。然后依葫芦画瓢,在相应的框架内制定本地的调控目标。
同时,各地在制定目标后,都先上报国务院有关部门,获得默许后再对社会公布,以做到“让上级同意,让兄弟城市没有压力。”
二是目标公布后,有没有相应的手段实现这一目标?不少城市都在公布目标后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向社会解释确定目标的依据,以及将通过哪些手段来实现这一目标。比如增加保障房建设,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限购政策等手段。
但是,除了“国八条”提出的相关措施,不少地方感到,如果要提出“降价”的目标,实际上缺乏确保有效的手段。
“我们也想过提房价稳中有降,让居民更加能接受。但是,房价最终还是由市场说了算的,我们若提出降价,仅凭现有的政策,没有信心一定能实现。”某市一位官员告诉记者,如果目标最终没有实现,就将面临问责,那不如制定一个相对宽松、一定能实现的目标。
发表于2011-05-12
哪谁来决定
发表于2011-05-12
政府》
发表于2011-05-12
开发商?
发表于2011-05-12
这个XX官员真是坐着说话不腰疼
发表于2011-05-12
鄙视
发表于2011-05-12
房价就是要降
发表于2011-05-12
引用:搜房网友(过客) 在2011-5-12 18:55:36写道:原帖
哪谁来决定
 
    民怨所以很大啊。
发表于2011-05-12

不随民愿,要政府做什么

发表于2011-05-12
引用:布朗尼塔 在2011-5-12 18:57:03写道:原帖
    民怨所以很大啊。
 
 我第一个反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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