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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南方都市报:敏捷地产物管侵害业主利益

发表于2013-05-20

  南都讯记者连楷 自己名下的 房想租予联通公司作为营业厅,物管却百般阻挠不予答应。张先生先后几次找到物管方要求说法,对方表示公司先前同电信公司已经签好协议,不准其他公司进场营业。

  张先生先前在南沙敏捷君御国际的楼盘处买下了两套 房,近来想将其中一处租给联通公司开办营业厅,已抱定计划的他前往物管商谈此事,却得到这样的回应:不允许!理由是,公司已经与电信公司签订协议,楼盘内只准电信入驻铺线,其他公司不得入场。

  本行是通信行业的张先生对此十分不满,“国家早有文件发布,规定不准这种垄断行为存在。”张先生拿着2007年《信息产业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 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设施的通知》质问物业方,其中第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管理者……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电信运营企业的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

  与张先生会面的冯主管仍以原先物管给出的理由拒绝了其请求,“那我可以直接跟你们领导谈吗?”冯主管表示会请示领导。随后张先生再次追问冯主管,冯表示领导不同意,并拒绝与张先生见面。

  记者致电冯主管,对方表示已经回应张先生。记者根据2007年国家发布的通知追问,冯答:“最后给张先生的回复,就是我们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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