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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收楼条件未完成,拒绝收楼,尚境业主

发表于2011-07-05
因不符合交楼条件,现在余下的还没收楼的业主,应有人带头组织,详细咨询法律机构,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开发商应理赔业主的损失,一起集中讨论,是否可以组织业主到市政府门口请愿,扩大影响,争取民众支持,让政府有关部门处理,所得效果会好点。
发表于2011-07-05
不必搞过激行为,2—3个月后可向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决判开发商交付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标准的房屋,并向开发商索赔延期交楼违约金。坚信向法院的请求必将得到法院的支持!
发表于2011-07-05
开发商应理赔业主的损失,一起集中讨论,是否可以组织业主一起,我觉得有甘必要咯,我地要争取返我地自身利益。
发表于2011-07-05
引用:搜房网友(过客) 在2011-7-5 12:38:30写道:原帖
开发商应理赔业主的损失,一起集中讨论,是否可以组织业主一起,我觉得有甘必要咯,我地要争取返我地自身利益。
 
 昨天已经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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