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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广州物管协副秘书长:物管偷电可开除

发表于2012-08-17

统筹:新快报记者 周达标

采写:新快报记者 周达标 林良田 李佳文 阮剑华 摄影:新快报记者毕志毅

新快报关于“全城围捕电老鼠”的报道,引起了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高度重视,日前该协会已经向各物业管理企业下发了《关于规范用电管理、做好服务工作的通知》,协会副秘书长陈昂鹏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经有关部门核实偷电,影响全行业声誉的,最高可能将该企业开除出协会。而广州市业委会协会筹委孙威力呼吁政府推动成立小区业委会,对物管进行监管。

市房管局物业处已介入调查

8月14日,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向各服务企业下发了《关于规范用电管理、做好服务工作的通知》,表示为维护行业声誉,消除不正之风,塑造行业形象,促进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和谐地稳步向前发展,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特向全体会员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发出呼吁:请各物业服务企业严格遵守相关用电法规的规定,规范用电管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于自律,彻底杜绝用电违规现象,依法依约做好物业服务工作。今后若有物业企业因同类事件被举报投诉,且经供电部门及主管部门核定属实的,将对其给予公开谴责,并配合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

对此,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陈昂鹏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相关会规规定,如果会员企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被上级主管部门查出,影响行业声誉的,协会还将作出将该会员企业开除出协会的追加处罚。目前广州市房管局物业处已经介入调查,协会也在密切关注此事。


发表于2012-09-05

这个都是事后才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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