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提醒乡亲们注意:增城对摩托车开始动手了!
- 发表于2013-07-11
整顿摩托车终究是好事!
- 发表于2013-07-11
可是没有摩的,出行也不方便啊
- 发表于2013-07-11
这是一个好消息,希望政府办事有始有终,贯彻到底,彻底整治新塘交通脏乱差面貌
- 发表于2013-07-11
对于非法营运,无牌拼装要狠抓、严打,绝不姑息
- 发表于2013-07-11
好事.真的太乱了
- 发表于2013-07-11
治摩托才能更好发展啊!
- 发表于2013-07-11
关键是要落实下去。
- 发表于2013-07-11
不知道力度有多大
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日期: 2013-06-28
尊敬的市民朋友:
你们好!
为进一步净化我市治安和交通环境,严厉打击涉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市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广州市政府《关于限制摩托车行驶的通告》(穗府〔2011〕29号)等法律和规定的要求,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综合整治,从严打击涉机动车特别是摩托车违法犯罪行为。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1.不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机动车,驾驶人应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2.不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等。
3.不购买、驾驶拼(改)装或达到报废标准以及有被盗抢嫌疑的机动车。
4. 根据《关于限制摩托车行驶的通告》(穗府〔2011〕29号)规定,全天24小时禁止外市籍摩托车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含从化市和增城市)行驶,违反规定的由公安交通部门依法处理。
5.不用摩托车从事非法营运。
6.不为从事拼(改)装、无证照经营摩托车、电动车及摩托车维修的承租人提供、出租经营场所。
7.积极支持开展交通综合整治。
各位市民朋友,维护良好治安和交通秩序,建设平安和谐增城,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和支持。我们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理解并主动配合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发挥主人翁的精神,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抵制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积极举报非法拼(改)装、盗抢、销赃摩托车和非法营运等行为,共同打击违法犯罪,促进社会治安和交通环境好转,为构筑平安增城作出应有的贡献!增城市平安办增城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