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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广州推行按二手房评估价征税政策,你同意吗?

发表于2010-11-05
新快报)广州二手房或按评估价征税

房管局相关负责人称该办法对禁止“阴阳合同”较有效,目前正在研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官员近日透露,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原则上已经通过,其明确禁止“阴阳合同”行为,更可能按评估价格征税来杜绝“阴阳合同”。昨日,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评估价征税是目前较为有效的禁止“阴阳合同”的措施,房管局正在研究相关政策,住建部一旦出台这一措施,广州也会按规定执行。据了解,深圳、上海等地都已经传出将推行二手房交易按评估价征税的消息,更有消息称这一政策明年可能在全国推行。

楼市新政首提禁“阴阳合同”

近日,住建部等部委首次强调将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这是国家层面首次提出要禁止“阴阳合同”。

据了解,“阴阳合同”是指买卖双方为了少交税,如契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而签署两份合同。除了签署按真实价格交易的买卖合同外,在提交给房管局办交易登记时则提供另一份低交易价的买卖合同,即通过报低成交价来实现避一部分税收。由于二手房交易大部分都是由中介公司促成的,所以买卖二手房的市民签署“阴阳合同”,当中肯定有中介的参与。针对此,即将出台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将明文禁止“阴阳合同”行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沈建忠表示,这种“阴阳合同”不仅是偷税行为,还导致很多地区二手房成交价统计上出现误差,必须制止。他说,签订“阴阳合同”是偷税漏税行为,需用辅助方法禁止,包括按评估价格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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