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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3.15维权:装修仍未完工 家装公司延期被投诉

发表于2011-03-04
网友投诉:新房装修了五个月仍未完工
      我家装修找了个装饰公司,本来约定工期最多2个月,结果装修了5个月,工程还未完工。日前,市民张先生投诉,称装饰公司装修进度太慢,导致他的新房迟迟无法使用。
  张先生有两套小户型的房子。今年7月,他经朋友介绍,找到这家装饰公司给这两套房子装修。双方签署合同约定,整个工期为60天,开工日期为2010722日,竣工工期为2010922日。装修款共计43000元,分三期付完。
    然而,装修进程并没有如张先生预期的那样顺利。工人做几天停几天,工程却未完工,而且每次工人离开时,也不打招呼。张先生表示,这让他非常不满。
    因为工期一拖再拖,张先生曾多次找到装饰公司交涉。他告诉记者,每一次接待他的人都不一样,给出的答复也不一样。10月底,他好不容易碰到了该公司陈姓负责人,对方做出书面承诺,称在117日前一定交房。但直到12月,工程仍未竣工。
装修进度太慢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很尴尬
    日前,记者在张先生的新房内看到,装修用的梯子、板材、建材外包装,以及各种装修垃圾随处可见。虽然已经过了数月的装修期,但房内仍是一片杂乱,丝毫看不出工程收尾的迹象。
  每次联系他们,都说第二天会派人来,但根本就没有人来,多次交涉也未果,就是一直这样拖着。”张先生说,房子装修好后准备用于出租。由于新房装修时间太长,他已损失了好几个月的租金。
    记者注意到,张先生与装饰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中,因乙方及其代理人(即装修公司)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即装修业主)支付的违约金一栏,双方都没有做出约定。这导致张先生面临装修公司违约,自己却难以主张经济赔偿的尴尬境地。
    在装饰公司,记者并未见到之前向张先生做出书面承诺的陈姓负责人。公司行政经理邓某称,陈某正在赣州出差,此事不归该公司负责,必须找到位于南昌市抚生路的分公司解决。张先生则表示,位于抚生路的分公司早在一个月前就已关门了。
   随后,邓某拨通了另一名公司负责人的电话,对方解释称,“我们接的工程很多,装修工人不可能天天都在张先生家施工。同时,她拒绝到总公司与张先生面谈,但承诺一定在12月底让张先生的新房装修完工。此外,她表示装修工程延期,该公司愿意做出一些相应的补偿。
 
啄木鸟装修监理点评:在签装修合同时,合同条款一定要明确。比如案例中所说的违约金。另外还有施工时间和工程付款方式,材料的认定和价格,预算方面都要有详细说明。
必要时可以请第三方监理公司对装修公司的图纸、预算和合同进行审核,避免合同陷阱和装修增项等不合理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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