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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收楼需注意。。。。。。】

发表于2015-08-01

   

  1、首先必须明确一点,收不收房是业主的权利,权利可以放弃、延缓行使。 交不交房是开发商的义


务,义务必须按时履行。

 

  2、 现场正常收房主要流程:出示业主证明(购房合同等)——查阅、 收取交房有关凭证——索取钥匙


——检验房屋(包括小区规划)——签署 《房屋交接书》——走人。

 

  3、 不是必须在《收房通知书》上签字。《收房通知书》是开发商为证 明自己未交房违约(虽然从道理


上说是无法证明的,但是就有有关部门认 可该证明,所以业主不可不防。)而对业主的一个预先提示。

 

  4、 在房屋交接现场,万万不可先在《房屋交接书》上签字,再收取钥 匙。由于中国目前的特色,凡是


发生交房纠纷的,只要业主在《房屋交接 书》上签过字,即使房屋真的不那么符合交房条件,业主胜诉实为


罕见。

 

  5、 交房凭证有《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缺少以上


任何一项,业主都有权拒绝收房。但这些 凭证都只需开发商单方制作就能轻而易举向业主出具,而且这些都


不是证 明房屋合格的关键凭证。

 

  6、“综合验收”是建委组织对整个竣工小区的质量、设计、规划、消防、环保等各方面进行的全面检


验。依法,未通过竣工综合验收的房屋不 能交付。因此通过综合验收是形式上交房的关键。国家规定:竣工


房屋经开发商组织验收合格后先由质监站验收备案,再通过综合验收,然后才能交房。


现行的的验收程序是倒过来的:开发商组织验收合格后,先由建委组织联合验收(我们不认为综合验收被取


消),再交质监站验收备案, 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然后才能交房。


  因此对于无法查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查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表》时,其实只需查阅最后一页的“备案 意见”。如果“备案意见”注明部分备案,附条件的有待交付等,


则说明 房屋尚不能交付。尽管此时房屋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但 业主仍有权拒绝收房。

 

  7、 房屋通过综合验收并不等于一定就合格。许多案例表明,有些房屋尚未开工,就已取得政府签署的


全部验收合格文件。我们无意对政府评头 品足,只是提醒业主收房不能光看某些文件,最好自己亲自现场检


验。因 为我国尚处于很大程度上的自力救济阶段。现场检验房屋时,业主有权索 取查阅房屋施工图文件。


因为业主有获悉房屋真实状况的知情权。没有施 工图作参照,是无法得知房屋是否按图施工,是否符合国家


批准的标准, 房屋的实际状况是否与应当状况一致。施工图文件可以向开发商索取也可 向物业公司索取


(开发商应当将有关图纸交存物业)。

 

  8、 如果房屋质量(包括设计、规划)不合格,则说明该房屋不符合交付条件。既然不符合条件就不能


交付,因此业主有理由拒收,可以拒绝在 《房屋交接书》上签字(当然质量问题如果在业主能容忍的限度


内,也可 以考虑先收房事后整改)。同时注意要在约定收房的最后期限内,向开发 商和物业公司分别致函


(电报或特快专递或者是质量相关报告)催告,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 房的违约责任,要求物业公司承担接


收物业时未尽验收义务致使业主蒙受 损失的违约责任。以此作为证据。

 

  9、 收房时应当索要盖有维修基金窗口专用章的《物业维修基金缴款凭证》和盖有契税收入财务专用章


的《契税完税证》,并应在合理期限内取 得。如果开发商未将维修基金和契税上缴政府有关部门,则无法取


得以上 两项凭证,那么业主面临的将是无法取得产权证。

 

  10、 对于物业公司制定的《业主公约》,业主有权拒签,并不构成开发商不交房的理由。顾名思义,业


主公约必须是由业主制定,来规范广大业 主行为的公共约定。物业公司服务于业主,服从于业主,无权制定


任何约 束业主行为的制度。

 

  11、 如果物业公司为了便于管理,使用出入管理IC业主卡,则该卡并非业主(装修人员)生活的必须,


而是物业管理手段的必要,属于物业公司 的管理设备,而这份必要的代价早已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向业主


配备IC 卡是该资质的物业公司应尽的义务,因此交房时该卡是免费向业主提供的 。 业主不必要为他人的义


务重复买单。


   12、 购房或交房时,如果有工作人员邀请某些业主加入将来的业主委员会,而事后果然如此,或者将


来业委会的候选人员是被莫名其妙指定,在 一片沉默中当选的,则该业委会的代表性必然大打折扣,将来受


制于人的 只会是广大业主。


  13、咨询了消费者委员会,装修押金是装修时才交的,煤气跟有线电视开通费也是要入住才交的,物业


管理一般是没有入住时减半收取。至于要交***费用才能交钥匙,那是无稽之谈,物业是为我们服务的,不是


主宰我们的。按时按质按标准交房给我们是KFS的义务,按时收房是我们的权利。


  14、如果收(验)房通知单的寄达日期超过了契约的规定日期,应属延误了交房时间,大家看契约规定


的赔偿条例是如何规定的,要向开发商提出。验房时,一定要先验收,检查过房屋没了问题,或所有的问题


都已得到圆满解决后,再签字。千万不能同意先签字再拿钥匙看房验收。只要业主签署了房屋交接单,办理


了入住手续,那么开发商就会以“业主已经认可”为由,对质量问题拒绝赔偿。所以,在房屋交付时,弄清


楚该房屋是否已经具备交付条件十分重要。前往验收房屋,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最终签署房屋交接单和办理入


住手续。业主相应义务的履行,首先要存在前提,即开发商交付的房屋除了具备房屋交付的法律文件外,该


房屋的实际质量也应当符合规定。 


  切记! 到时大家分批集体验收。人多、眼多、智慧多!如果开发商不同意,有问题找组织---临时业主委员


会,联合起来抵制开发商、物业公司的各种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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