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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广州企事业单位今年自建保障房8000套

发表于2011-07-22
住房保障办:供应对象必须符合保障条件


廉租房统一回购公租房只租不售


针对社会上部分观点称广州允许企事业单位自建保障房有变相“福利分房”的质疑和担忧,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昨日郑重回应:政府将全程监管企事业单位保障房项目立项、建设、分配和后续管理,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保障性住房虽然可以优先向本单位职工供应,但供应对象必须符合广州市的住房保障条件。

发表于2011-07-22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还表示,为了规范企事业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等行为,市住房保障办正在起草相关制度文件,加强企事业单位自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资金管理、使用管理,防止政策走样。
发表于2011-07-22
市住房保障办昨日权威披露的数字也显示,今年广州计划筹集8.5万套保障性住房中,企事业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8000套,占总目标任务9.4%。
发表于2011-07-22
最终哪些项目开工待定

广州市早在去年就宣布有4个企事业单位可以利用自用土地建设保障房,但是最后由于种种原因,多个项目陷入停滞。而今年,虽然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已经明确了最终计划开工建设的数量,但是最终哪些项目能够成功上马,还是无法最后敲定。但是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像广州建筑集团田心村项目、广州市政公司西槎路项目、广州地铁公司同德围项目、穗和公司人和项目、东建公司菠萝山项目、番禺海关广华南项目、华南理工大学北校区项目都有望开工。

发表于2011-07-22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推进各项目的过程中,有些项目不一定能够在今年落实,因此及时作出调整,拟定了“保底”8000套单位自建保障房的建设任务,同时启动其他后备项目填补了调整给总建设任务造成的空缺。计划建成2900套保障房的穗和公司人和项目今年开工应该问题不大,而广州地铁公司同德围项目、番禺海关项目预计年内可以开工。
发表于2011-07-22
要签协议明确分配方案

广州住房保障办昨日表示,企事业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其实不只有院校、企事业单位自行筹资建设的方式,还有政府出资,企业代建的模式。

发表于2011-07-22
相关企事业单位还必须与市住房保障办签订项目开发协议,明确管理架构、建设规模、配套设施、住房类型、户型比例、房屋产权、建设标准、资金来源、开发时限、保障对象、租售价格、分配方案、物业管理、违约责任等内容
发表于2011-07-22
企事业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保障性住房纳入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其建设程序按照保障性住房相关制度规定执行,分配全过程接受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监管。
发表于2011-07-22
分配全过程接受保障办监管

与过往单位福利分房由单位说了算不同,企事业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保障房根据房源不同按照如下规则分配:廉租住房统一由政府回购、分配;经济适用住房可优先向本单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职工供应,剩余房源由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统一分配,不得留作他用;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只能整体确权,不得分拆确权、分拆转让、分拆抵押。

发表于2011-07-22
除了统一建设标准外,企事业单位自建保障性住房的分配,也要严格按《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和《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和即将出台的《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保障性住房虽然可以优先向本单位职工供应,但供应对象必须符合广州市规定住房保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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