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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最新消息~~广东版国五条细则出台:广州继续限购 卖二手房征20%个税未明确提及

发表于2013-03-25
广东省国五条今日落地!地方落实国五条细则大限将至,今日傍晚,广东省政府出台“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定调2013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内容要求,广州深圳需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同时还要求,广州深圳佛山珠海四个城市继续执行限购。而国五条细则中提及的二手房交易或征收20%个税的内容并未提及。》》》



广深于月底前公布房价控制目标

通知要求广州、深圳市要根据近年房价走势情况,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要加强对各地稳定房价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相关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的地区,要及时对该地区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广州深圳珠海佛山继续执行限购 20%个税未明确提及

通知称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与国办发〔2013〕17号文要求不符的,应立即作出调整。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的地区要组织房管、公安、民政、税务、社保等部门,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的购房审核工作机制,严格把好限购关。

个人所得税方面的政策则对国五条细则中提及的二手房交易或征收20%个税有所暗示,但是并未明确提及。通知要求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

继续严格限购,但二手房交易或征20%未讲,到底政府想怎样呢?

发表于2013-03-25

继续限购?就是没什么变化啦

发表于2013-03-25

不是深圳要限涨

发表于2013-03-25

说了等于没讲过  继续限购等于继续涨价

发表于2013-03-25

这个细则是儿戏吗?简直就是大忽悠,又要先出台,又怕出台有闪失会吃亏,真是服了政府

发表于2013-03-25

这是好消息吗?

发表于2013-03-25

都不知道为什么要收这么多税,本来购房已经在消费环节交税,现在买卖又要交税,折腾了老百姓,最后还是肥了政府。

发表于2013-03-25

http://nanyuehuayuan.fang.com/bbs/2812039410~-1/532583524_532583524.htm


关注这里,有最新的细则解读

发表于2013-03-25

有心取消,可惜一定会被叫停

发表于2013-03-25

目标这东西 太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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