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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即日起,禁止在广州房天下论坛明文帖子中发布QQ号或Q群号宣传信息!

发表于2013-04-22

一直以来,QQ或Q群作为一种实时沟通的工具,很方便业主作为短时沟通的需求,而QQ号或Q群的建立也不需要什么门槛,任何网友都可以随意的建立各种各样的QQ号或Q群,也会把QQ号或Q群发布共享到论坛帖子中;但是最近几个月,我们常接到网友的反馈,因信任房天下论坛及对论坛发布的“业主”QQ号或Q群并加入其中,受到当中隐藏的广告骚扰,甚至过于信任松懈了警惕受陷于其匿藏的骗子陷阱,从而蒙受意外的经济财产损失;向站方投诉对业主Q群的身份验证未做有效把关,令违法Q群信息得以大面积的传播,对论坛发布的违法信息存在缺失管理。


对此我们必须声明,各个小区、各栋各楼的各式业主创建的五花八门、种类繁多的各种爱好群,当中还包括产业链中大量的建材商家、各式中介广告主,良莠难辨;我们对其创建人身份的真实性及合法性都难以验证,也根本无从验证,某些广告QQ号或Q群不乏恶意骚扰或诱骗性陷阱,甚至是欺诈违法的骗子信息;我们衷心提醒各位业主网友能提高警惕,谨慎对待未经验证的QQ号或Q群。


同时,为了提高我们的论坛管理,规范论坛中泛滥成灾的QQ号及QQ群推广信息,制订本规定,如下:


《关于禁止在广州房天下论坛帖子发布QQ号或Q群的宣传信息的规定》

自本规定发布通告起,未经允许,在广州房天下业主论坛发帖跟帖,


1、不得在明文发布包含有QQ号或Q群的内容信息;

2、不得在个人签名档中插入包含有QQ号或QQ群及未经允许的其他广告内容或链接;

3、版主或普通注册用户如需交换个人QQ号或QQ群号码信息,可通过私信或站内短消息分享,不得在任何明文内容中出现;


依据上述规定,

1、对论坛过往已发布的包含QQ号或QQ群的帖子,站长将集中进行清理清除;对新发包含有QQ号或Q群的宣传信息的帖子将被直接删帖

2、对现有个人签名档中含有QQ号或QQ群内容的ID,站长将通过站内短消息或私信告知修改,签名档限期未改者作封禁删除处理;

3、对任何违反本规定,在明文内容中发布QQ号或QQ群号码信息的帖子,一经发现将作删除处理且不再另行通知,多次发布者将封禁三日不得发帖,屡犯不改者将全站封禁


本规定即日起正式执行,请广大业主网友相互转告知悉。


广州房天下业主论坛 站方管理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发表于2013-04-22

占楼补充

发表于2013-04-22

占楼补充

发表于2013-04-22

占楼补充

发表于2013-04-22

占楼补充

发表于2013-04-22

不错的建议

发表于2013-04-22

支持站长规范管理!

发表于2013-04-23
引用:南悦忘情雨 在2013-04-22 19:24:05写道:原帖
南悦花苑和谐社区..已进行自清理完毕了!

 多谢版主大力!

发表于2013-04-23
引用:我是及时雨 在2013-04-23 01:20:05写道:原帖
支持站长工作!

 感谢支持!希望能和版主一起促成论坛健康发展

发表于2013-04-25
想说支持站长完善规章制度,但又觉得这样一刀切不利于大家建立真正有需要的群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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