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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公积金管理出新规了:公积金本地转移,职工单方也可办理

发表于2013-02-05

市民换了工作,公积金转移不再需要原单位插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日前下发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本地转移业务办理流程,职工只需要填表、提供身份证等证明即可当场办理。此项规定将从3月15日起正式执行。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针对较多单位和职工反映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办理困难的问题,为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将住房公积金本地转移业务办理流程进行调整,在手续齐全情况下,可当场办理。


职工在办理时只需提供两份资料:《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一式一份(原单位或新单位盖公章);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而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的,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需要办理50人或以上职工的本地转移业务时,可不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单位证明一份并加盖公章(附转移职工明细:编号、姓名、证件号、公积金账号等),保证转移人员原始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发生错误,由单位承担所有责任。


对比新旧流程,最大的变化就是,只要有新的接收单位为职工缴纳公积金,职工单方面就可以办理转移手续,而不需要再通过原单位。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的流程主要是为了解决两种状况:原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存在纠纷,不愿意为职工办理转移相关手续;原单位由于破产、转制等原因找不到了,无法为职工办理手续。


职工可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等就近办理转移业务。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如果职工不经过原单位,由新单位为其办理转移手续的,新单位须向职工确认是否存在欠缴住房公积金等异常情况,确定没有异常情况的才可给予办理转移。由新单位办理了转移手续的,原单位可到该中心前台网点查询本单位账户下人员变动情况。


发表于2013-02-05

谢谢分享

发表于2013-02-05

方便很多啊

发表于2013-02-05

感觉没有多大变化

发表于2013-02-05

的确方便了群众

发表于2013-02-05

这样一来,本地转移要方便些了

发表于2013-02-17

公积金买房确实很难得

发表于2013-02-17

虽不明 但觉厉

发表于2013-02-19

这个很实用

发表于2013-02-19

长知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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