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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拒受公积金贷款 开发商将被罚1万

发表于2014-09-23

从11月1日开始,如果开发商拒绝或者限制购房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购房款,开发商将面临1万元的处罚。在广州公积金政策“拧紧水龙头”每月只放10亿贷款的大背景下,“罚款1万”的新政,对于保障购房者成功贷到公积金能起多大作用?


这项新政是《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下文简称《管理办法》)数十个条款之一,《管理办法》将在11月1日正式实施,内文涵盖一二手楼交易的各类细则,比如开发商宣传广告不得包含承诺、开发商出售车位需要至少公示30日、公众有望查询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服务机构信用档案等规定。


发表于2014-09-23

这个好事

发表于2014-09-23

不过真正能实施的有多少呢

发表于2014-09-23

这个支持

发表于2014-09-23

罚得太多了,应该罚款200元

发表于2014-09-23

这个绝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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