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者不该有“坏孩子”概念

发表于2012-12-03

者不该有“坏孩子”概念   近日据媒体报道,常州某的一位老师给学生家长群发短信,大意为“不要跟‘坏同学’做朋友,要跟‘好同学’做朋友。”家长都觉得不妥。对此,某校长解释说,老师看到部分同学有不好的表现,只是善意地提醒,并不是针对哪个学生,希望家长多理解。
所谓“差生”、“坏孩子”,也就是学习习惯不够好、成绩不够优,或是性情顽劣、捣蛋的学生。按照哈佛大学教授加德纳博士的多元智能理论,人类的智能是多元化而非单一的,主要是由语言智能、数学逻辑智能、空间智能、身体运动智 能、音乐智能、人际智能、自我认知智能、自然认知智能八项组成,每个人都拥有不同的智能组合。这些所谓的“坏孩子”同样是可塑性很强的未来人才。 者如果不用过分单一的“成绩崇拜”、“过分规矩”等规则要求他们,而是充分接纳他们的顽劣性和强势智慧,让其长处和特色得到挖掘和张扬,这些孩子将来也能成为有用之才。
“淘气的女孩是巧的,捣蛋的男孩是好的”,“差生”、“坏孩子”,因为思维活跃,善于搞怪,往往更有卓尔不群的另类创造力。我们更应该站在发 展的高度,认识、赏识和善于挖掘这些所谓的“差生”。能将这些孩子调教好,才是的最大成功和成就。善待他们,本就是的重要责任。
可看看有些教师,不让别的孩子跟“差生”玩,用一根粗壮的“评价大棒”将孩子打倒。者还没有穷尽能力和、智慧,就在心理上放弃、 孤立和歧视孩子,给他们贴上“劣等产品”的标签,这些者根本没有将孩子当做平起平坐的人,更没有将孩子当做“潜能巨大者”。虽然我们一再强调,要多一 些多元评价,多一些真诚期待,很多老师还是喜欢用“有色眼镜”看待和评价孩子。这种潜藏在文化背后的观念落伍和精神歧视,才最让人痛心。
况且《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明文规定:“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 权益不受侵犯”。依法执教的者根本就不该忽视孩子的人格需要,不该歧视“差生”,而是应该给予他们平起平坐的人格尊严。
“坏学生”也是“富矿”,者眼里就不该有“坏孩子”的概念。希望这些教师能够及时调整自己的观念,站在公平、公正、期待、赏识的角度,接纳这些所谓的“差生”,多看他们的闪光点,多一些发展性评价,多一些耐心引导、真心赏识和不厌其烦地鼓舞唤醒。说不定,你的教鞭下也能培养“未来的牛顿”、“未来的爱迪生”。 龙文:南沙区进港大道60号坤豪大厦二楼(农业银行旁)  电话:020-34687023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