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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好消息!!!芳村6月份可用上与市内同价的管道 啦

发表于2013-03-21

3月1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办法》于今年6月1日起实行。芳村地区居民管道 价格有望与市内的同价。

目前,芳村地区使用的是通过槽车运输的液化 ,尚未实现与市政大管网连接,气价成本较高,为此芳村地区的用户颇有意见。

《办法》规定,“居民用户管道 价格实行同类同城同价”,这意味着荔湾区芳村地区的用户将可以与中心城区居民一样享受同等气价。

记者了解到,芳村地区与市政大管见连接工作正在抓紧施工,有望在3月份实惠互联互通。

《办法》还作出规定,现存于广州的液化气瓶组今年将停用,这意味着政府将强制推行已覆盖管道燃气区域内的餐馆使用管道燃气。

目前,广州各区都已建设了燃气管道设施,但各区及至中心城区仍有不少单位,尤其是一些饮食服务业一直使用瓶组供气系统(不同于家庭所用的液化气瓶),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有的还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办法》规定,在燃气管理覆盖范围内,不得新建瓶组气化装置,已经建成的瓶组气化供气装置应停止使用,否则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市城管委负责告诉记者,管道 价格便宜,而且安全,具备管道燃气供气条件而尚未安装燃气管理的民用建筑、公共服务单位应该进行安装并使用。

记者还了解到,为了解决市民投诉的申报管道气报装时间长甚至无音讯的困惑,《办法》还规定对不需要建设埋地管道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受理报装后30天内予以通气,需要建设埋地管道的,180天予以通气,无正当理由不予通气的,处10000元的罚款。


发表于2013-03-21

翘首期待

发表于2013-04-11
引用:三分尘土一分流水 在2013-03-21 21:51:45写道:原帖
3月1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办法》于今年6月1日起实行。芳村地区居民管道 价格有望与市内的同价。
目前,芳村地区使用的是通过槽车运输的液化 ,尚未实现与市政大管网连接,气价成本较高,为此芳村地区的用户颇有意见。
《办法》规定,“居民用户管道 价格实行同类同城同价”,这意味着荔湾区芳村地区的用户将可以与中心城区居民一样享受同等气价。
记者了解到,芳村地区与市政大管见连接工作正在抓紧施工,有望在3月份实惠互联互通。
《办法》还作出规定,现存于广州的液化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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