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新房产税出台!民间高人已想出逆天对策

发表于2013-03-07

牛人

发表于2013-03-07

发表于2013-03-07
引用:twins宝宝的妈咪 在2013-03-07 09:37:37写道:原帖
新房产税出台!民间高人已想出逆天对策:买方先把房款付给卖方!卖方按房款打欠条给买方!以房产做抵押!然后买方以卖方欠款不还起诉到法院!卖方承认欠款!表示无力偿还,愿意以房产抵偿,最后买方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房产过户!不论是否限购,都可以过户。一分钱税没有!

 估计我没有拿到房子,就把自己给累死鸟

发表于201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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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3-03-07

累死人啦

发表于2013-03-07

这么曲折就是为了房子,折腾折腾滴礽生

发表于2013-03-09
发表于2013-03-09
发表于2013-03-09

有脑的人都会想想:先打款再给欠条?可能吗?

发表于2013-03-09

有几个地方破绽,第一是买方给款之前是不是要到公证处证明借款给卖方,第二是卖方表示无力偿还只是卖方的一面之词,如果买方上诉到法院,法院也会查询卖方的资金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