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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收楼需要查看那些文件?

发表于2015-06-04
标签:业主 备案 建设 开发商 工程竣工验收 

广州交楼应当出示下列文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监督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意见书》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关于(楼盘名称)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函》,《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书》,《广州市燃气输配及应用工程(交工验收证书)》,《东省供水合同》《永久水表安装完毕报告表》,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盖章的《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书》、《供用电合同》(注明居民用电)以及已安装的业主电表条形码编号(打电话到95598查询是否是永久用电及其通电日期),《通邮申报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验收合格等文件。如未出示上述文件原件以及盖有开发商公章的复印件给业主,业主如打算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楼赔偿的,应立即通过EMS(每份13元)邮寄“收楼异议函”(说明相关情况和提出要求)给开发商(收件人写法人代表姓名,收件单位写开发商名称,地址写购房合同上开发商的通讯地址,物品名称注明“收楼异议函”,并且不要签收钥匙,不要签署钥匙托管承诺书、收楼确认书和装修协议,不要装修,不要签订补偿管理费等之类的补充协议。


发表于2015-06-04

博客:http://blog.fang.com/blog_6114672.htm

王律师:18028569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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