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关于未取得合法产权证明违规销售的通告

发表于2013-09-24

关于未取得合法产权证明违规销售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3年09月04日

近期,花都区国土房管分局在房地产市场检查中发现,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105号的香港天化有限公司建设的君湖尚寓项目在未取得合法产权证明的情况下对外进行违规销售,花都区国土房管分局已责令香港天化有限公司暂停对外销售。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根据《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经产权登记的或经改建、扩建的房屋,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房屋不得出售。”

 

请广大市民不要购买未取得合法产权证明和权属不清晰的房屋。购买此类房屋不但助长违规销售行为,而且自身权益也无法得到法律保障。

 

请广大市民协助我们共同房地产交易市场,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举报电话:86839525、86808991),共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一三年九月二日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