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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广州“阳台变小房”或将叫停,N+1房或不再出现

发表于2016-08-29

今后,广州业主有望在小区首层享受更多公共开放空间,因为这些空间如符合条件可不计入建筑面积。昨日起,《广州市规划管理容积率指标计算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开始征求民意。与5年前出台的《广州市规划管理建筑面积计算办法》(下称“旧规”)中,建筑面积计算办法不同, 此次首次提出符合条件的广州住宅、 、商业类建筑位于建筑物首层的建筑公共开放空间不计入容积率。



在不少开发商会利用阳台算一半面积去做“N+1”户型,即把阳台做得很宽很大以便变身为一间小房,但 《办法》首次提出要控制算一半面积的阳台宽度和面积大小

《办法》表示,住宅建筑的阳台、入户花园、空中花园、设备平台、活动平台、挑廊等半开敞空间,宽度不大于2.1米,且每层的半开敞空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该层(含半开敞空间水平投影面积)建筑面积15%的,按其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超出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暨南大学教授胡刚认为,《办法》主要针对利用赠送阳台一半面积将阳台变小房等现实售楼中出现的现象,进一步细化规定可防止出现“偷面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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