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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情侣分手还房遭拒 ,尽管是学区房也不要,只因过户税费难以承担

发表于2015-06-10

  情侣分手还房遭拒!今天看到这新闻,还纳闷儿了,向来只听说占了房子不舍的归还的,还从来没听说,主动归还竟还不要了的!这到底是有钱啊还是有钱啊还是有钱啊

  细一看新闻,才发现,哦,原来不是不要,是因为过户税费太贵,难以承担。大致事情是这样的:男友小李为讨女友欢心独自出钱按揭了套建面100多平的房产,地段不错,还是学区房。房产证上就女友一人名字。现在分手了,女友要归还, 男友无力承担大笔过户税费坚决不要,还闹到了公安局。近日,两人最终约定房子2年后再还。

  其实要说,这小李对女友还真是真爱,这70万的房子自己一人说买就买了,有魄力!而且还是采光好地段好可以读名校的学区房,这样的房子现在想买都很难买到。不过这位女友也是很好,并不因自己占到便宜而抱着侥幸心理霸占别人的房子。至于为什么要约定为2年后再还呢?因为2年后新房买卖就可以免去过户税费了。





发表于2015-06-10

女的还是有良心的

发表于2015-06-10

那些高额税费还不是有钱人炒出来的

发表于2015-06-10

苛政猛于虎也

发表于2015-06-10

6万块的税费!!!

发表于2015-06-10
小鸟脖子,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情侣分手还房遭拒 ,尽管是房也不要,只因过户税费难以承担”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5-06-18
小鸟脖子,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情侣分手还房遭拒 ,尽管是房也不要,只因过户税费难以承担”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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