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每日聚焦9.23】新规又来啦!!开发商拒受公积金罚巨款1万!!!
- 发表于2014-09-23
说出来都是眼泪。。。
还是公务员比较吃香啊!
- 发表于2014-09-23
好苦啊。。
- 发表于2014-09-23
我们的公积金真的是太少了
- 发表于2014-09-23
还真是诶
- 发表于2014-09-23
- 发表于2014-09-23
公积金就是一直存在里面贬值的 内伤
- 发表于2014-09-23
这个规定能真的执行吗?
- 发表于2014-09-23
都是这样承诺的
说出来都是眼泪。。。
还是公务员比较吃香啊!
好苦啊。。
我们的公积金真的是太少了
还真是诶
公积金就是一直存在里面贬值的 内伤
这个规定能真的执行吗?
都是这样承诺的
公积金已经被吐槽了无数次了,可能大家依然还是离不开他,谁叫人家利率低啊?
想申请公积金买房?别傻了,就你那几毛钱?买房的那是公务猿的福利,人家那动则几千的公积金才是钱!
咱们还是说正题吧,最近广州公积金政策“拧紧水龙头”每月只放10亿贷款,每个月都是一开闸就渣都不剩, 然后呢……就有开发商拒绝接受公积金贷款了。
不过,新规立刻就来了,叫啥来着?就是《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有一条是这样说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不得拒绝买受人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购房款。
不过,很意外,这次将罚巨款,巨款是多少?一万元啊!!
万一违反了呢?《管理办法》也给出明确罚则:将由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罚款。
还有,《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广告、宣传资料、销售合同中的项目名称、房屋用途等应当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记载内容一致。商品房销售广告、宣传资料不得包含物业、等误导、欺骗公众的内容。
哈哈哈,不能宣传,开发商这回会不会憋到内伤啊?这脸打得好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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