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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请教:看楼时所签署的所谓“看楼纸”中有关条款,是否有效?

发表于2006-08-21
请教房产律师、房产专业人士:
这段时间我陆陆续续由中介带看了许多房子,每次看房时中介都要求签署所谓的“看楼纸”,据中介说解释,这只是他们公司的考勤措施,所以我也未有太过留心,基本上都随手签了!但昨天在签的时候,不经意发现,所谓的“看楼纸”中居然含有陷阱条款,大意为:买方在一年内,经由第三方中介(而非原介绍看房的中介)协助交易成功,仍要向原中介支付中介费和违约金!这很奇怪,合理吗?
比方说:
同一套物业,中介A先带我看过,然后中介B也带我看,而我比较中意中介B的服务态度和专业水准,最后由中介B协助交易。请问,仍需要向中介A支付中介费用吗??
发表于2006-08-21
发表于2006-08-21
没人回答吗??????
发表于2006-08-22
王律师真不错...呵呵
发表于2006-08-22
TO:王律师
 
  在实际看房时,经常会有这种情况发生,即通过几家中介看同一套房,因为这样才有比较,才可以分辨出中介的服务和专业水准,才可以尽量减小受骗上当的风险......
  所以,请教王律师,如果真的有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tks
发表于2006-08-23
发表于2006-11-19
发表于2006-11-19
老兄!!你的案件处理完了吗!!可不可以跟大家讲下情况??
发表于2006-11-19
我现也正遇到这种情况:中介A首先带我们看的房子(我们签了所谓考勤的"看楼书"),我们还价35万,他谈了两个星期都没谈下来,我们也不知道是业主原因还是他故意想将价格提高!于是,我们便找了另外中介B,正好也是看同样一个房子,B35万就拿下来了,请问:我们应该怎样做?!这是我们看了好久喜欢的唯一一个房子,如果跟B成交,会不会真的要赔A那一笔中介费呢?
成交日就近,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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