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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男子持刀砍人,只因别人播的音乐太难听

发表于2013-04-27

持刀砍人,只是因为别人手机播放的音乐“太难听”。

这种事情听起来多么荒谬,但却真实发生了,不管你信或不信。

目前,该男子王路(化名)王路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房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2年6月,王路在一家超市门前休息。同样是陪朋友逛街的李某也在,距离王路不足一米。

等人过程中,李某打开手机,开始播放流行的电子音乐。

王路越听越烦躁,事后王路曾告诉民警,他认为这些电子音乐很吵闹,歌词又无聊,所以很抵触。

王路小声嘀咕了一句“这是什么狗屁音乐,没品位”,希望以此示意李某不要再继续播放了,可李某丝毫不理,仍继续播放,且声音越来越大。

忍耐了几分钟后,王路不由分说地手持自己携带的水果刀砍向李某,造成其左肩胛、左肩峰、左背部、左前臂、右肘部等多处创伤,左手手指挫伤,出现内收、伸展障碍。经鉴定,李某身体损伤程度为重伤。

事后,王路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鉴定,王路实施违法行为时受精神疾病影响,辨认、控制能力削弱,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发表于2013-04-27

房山法院经审理认为,王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

但鉴于被告人王路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王路实施犯罪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故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

据此,根据被告人王路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房山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路有期徒刑一年。

发表于2013-04-27

笑死

发表于2013-05-01

这男的有病吗

发表于2013-05-01

这样就能砍人啦

发表于2013-05-01
引用:鱼灯 在2013-05-01 23:00:31写道:原帖
这男的有病吗

 上面都说了  确实精神不大好

发表于2013-05-08

痴线啊

发表于2013-05-08

见怪不怪啦

发表于2013-05-08

不过还真的

最近为什么这么多砍人的新闻

发表于2013-05-08

所以说  平时做人还是低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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