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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某人大代表说 住房公积金应该取消 真是扯淡

发表于2015-03-17

他说,对于基层工人、农民工来讲,很多买不起房子,很难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农民工在当地就业,回到老家之后住房公积金也不能带走。


这位人大代表的基本观点就是错误的,比如说公积金不能带走,其实是可以的。单位有变动的时候,可以提出公积金转移的申请。分为同城申请和异地申请。同城申请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异地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怎么会如代表口中所言住房公积金不能带走呢?


第二点,他强调说:“不交住房公积金,并不是企业要省这个钱,我的建议是让企业把住房公积金直接作为薪酬发给工人。”


出发点是好的。但是问题在于,住房公积金是一种法律上的住房保障制度,比如规定最低缴纳比例。这是我们员工利益能够得到保障的原因。但是转化为薪水,我相信会有很多很多很多的公司会直接把这部分前克扣掉。到时候我们的利益,谁来保障呢。



发表于2015-03-17

祸国殃民。。。。虽然听起来很好的样子

发表于2015-03-17

无语,有些NC的感觉

发表于2015-03-17

反正不可能通过的。。

发表于2015-03-17

对于我来讲,我希望换成工资。。

发表于2015-03-17

换成工资好吗?

发表于2015-03-17

穷B折腾不起,求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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