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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珠江湾业主合同维权

发表于2014-07-13

各位业主,合同里的霸王条款很多我们业主应该联合起来把它废除掉才对我们有益,比如:合同里的公用面积花园停车位,墙面广告费等等~~这些都应该是属于我们业主自己的公摊面积,开发商是无权做任何买卖的,园内停车位还要我们业主自己掏钱再 次,本来那就是属于我们的公摊面积内的,墙面广告该也应该纳入物业维修基金那去,不应该开发商占为己有,准备签合同的或没签合同的应该联合起来把它霸王条款废除掉。维护我们消费着权益。(珠江湾业主维权群313406526)多多交流交流,不能给开发商一黑再黑

发表于2014-07-13
嗯,得多几个人联合起来去讨个说法,都是关乎我们的利益,不然以后物业管理费也会上涨,我们坐以待毙,不然吃亏的还是我们。
发表于2014-07-14

怎么了

发表于2014-07-14

珠江湾怎么弄得那么严重

发表于2014-07-14

大家要联合起来才行

发表于2014-07-14

顶你们

发表于2014-07-14
房天下友(过客),您好!您所发的帖子“珠江湾业主合同维权”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4-07-14
引用:亿万堡主在2014-07-14 10:01:54写道:
5楼

大家要联合起来才行

 珠江湾业主维权群313406526)多多交流交流

发表于2014-07-19

没有用的。中国的法治体系?在于权力如何组织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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