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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自行车也办驾照,还上保险,这事牛了!

发表于2009-12-09

里尔先生房事 栏目每日专访

事件:最近出台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电摩条件》),明年1月1日起,众多电动自行车主必须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才能行驶。电动摩托车新国标:2010年1月1日起,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被划为机动车范畴。
 
大家对于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这个规定我们访问了房产管家 熊先生。熊先生认为这是把双刃剑。
 
对我们行人来说,以后电动自行车办了驾照,这样对广大开车的司机朋友们是不是更公平了呢? 那么如果出了车祸,撞了人就不当自行车那么轻的赔偿了。同时还有对规范车辆,减少车辆失窃也是相当有帮助的。
 
但另一方面。电动自行车也办驾照,划为机动车范畴,那么交通压力将会加大,安全隐患也随着增加。当初电动摩托车是不敢和不能骑上机动车道的,纳入机动车辆后就可以在机动车道上横冲直撞、可以光明正大的与汽车一较身手了。原本就堵塞的交通,只能更加添堵,原本“疯狂”的电动摩托车,也就更加疯狂。当然在广州市区如果还能有电动自行车的话,那整个中山大道就不用行驶了,在番禺如果真的让电动自行车上机动车道,那会不会出现另一个中山大道呢?更让人心寒的是,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在行人身边乱窜。有个网友感慨说,“高油价让我放弃了摩托车,高花费更让我对汽车望而却步,我只能选择电动车,虽然它不能为我遮风挡雨,却能跑得更快。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便利的交通工具,现在也要离我而去。”
不知道住在番禺或者其他有电动自行车区域的朋友对这件事有怎样的看法呢?
发表于2009-12-09
发表于2009-12-10
发表于2009-12-11
lz哭有虾米用咯,哭不能改变任何问题啊
发表于2009-12-11
太搞笑了,笑得我肚子都痛了,松皮
发表于200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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