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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越秀地产工程公司广州违法遭罚 危大工程巡视不到位

发表于2021-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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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6日讯 (记者 张海蛟) 近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广州越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原广州越秀地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地产工程公司”)罚款3万元,处罚事由为其在天河商旅12-1,天河商旅12-5(一、53层设计商业、办公楼1幢续建首层及以上;二、28层设计酒店1幢续建首层及以上)项目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巡视不到位。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建安监罚[2021]8号。记者查询发现,越秀地产工程公司为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地产”,股票代码:00123.HK)的成员企业。

越秀地产工程公司违法事实如下:“2020年11月24日,天河商旅项目发生吊篮侧翻引起的高处坠落,导致一人死亡事故。经过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根据《天河区“11.24”天河北路天河商旅项目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我站展开对越秀地产工程公司对吊篮拆除巡视不到位一案的调查。2021年2月24日,我站执法人员林超、刘昊对该项目监理单位越秀地产工程公司总监理工程师陈某进行了行政执法调查询问笔录,均确认了越秀地产工程公司对吊篮拆除的巡查不到位。”

越秀地产工程公司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该规定如下:“监理单位应当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

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越秀地产工程公司作出上述罚款处罚。该条规定如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二款: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的。”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3月15日。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资料显示,天河商旅12-1、天河商旅12-5项目(一、53层设计商业、办公楼1幢续建首层及以上;二、28层设计酒店1幢续建首层及以上)项目建设地点为天河区天河北路以北、林和东路以西地段;建设单位为广州宏城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越秀地产工程公司。

官网显示,越秀地产工程公司是越秀集团旗下越秀地产的成员企业,成立于1992年,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00多人。主要从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建设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业主顾问等业务。越秀地产1983年成立,1992年香港上市。

2020年报数据显示,越秀地产累计合同销售金额(连同合营公司项目的销售)约为人民币957.6亿元,同比上升32.8%,完成全年合同销售目标802亿元的119.4%;累计合同销售面积(连同合营公司项目的销售)约为379万平方米,同比上升8.7%,均价约为每平方米25200元,同比上升21.7%。就经营情况来看,营收的增加并未带来更多的利润。数据表明,2020年,越秀地产实现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462.3亿元,较2019的383.4亿元同比上升20.6%。毛利约为116.3亿元,较2019年的131.2亿元同比下降11.4%。毛利率约为25.1%,同比下降9.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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