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旧电池问题 科学探索杂志与聂永丰 你认为谁是对的?
- 发表于2009-12-08
聂永丰只是清华大学一个研究固废处理的环保学者,并非热解领域的权威。
国内公认几家研究热解技术的大学,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岑可法最为出名),其次为西安交通大学。
聂永丰本身并不是热解领域的专家,其研究成果,多引用上述学校的研究。他的垃圾焚烧理论基本上属于断章取义,按一位德国汉堡的热解学者说,“没有太多的学术价值。。。”
就这样一个伪学者,因为垃圾焚烧集团利益的需要在国内大行其道,真是学术的悲哀。
某种意义上,也是清华园的悲哀。
- 发表于2009-12-08
- 发表于2009-12-08
引用:caterpillar9090 在2009-12-8 23:06:23写道:原帖
http://view.news.qq.com/a/20091204/000044_1.htm
垃圾“主烧派”:专家还是商人?
http://view.QQ.com 2009年12月03日12:25 南方报业网 孟登科 我要评论(95)
导读:作为专业权威,他们出现在各种有关垃圾焚烧的场合;因为坚定地支持垃圾焚烧,并发表各种令公众难以接受的言论备受争议;然而他们身上的多重身份及这些身份背后可能的利益悬疑,却始终未被公开
研究院其实是“公司”
表面上打着“研究院”或学术机构的....
垃圾“主烧派”:专家还是商人?
http://view.QQ.com 2009年12月03日12:25 南方报业网 孟登科 我要评论(95)
导读:作为专业权威,他们出现在各种有关垃圾焚烧的场合;因为坚定地支持垃圾焚烧,并发表各种令公众难以接受的言论备受争议;然而他们身上的多重身份及这些身份背后可能的利益悬疑,却始终未被公开
研究院其实是“公司”
表面上打着“研究院”或学术机构的....
楼上的资料真是齐全啊。。。。呵
- 发表于2009-12-08
之中有个插曲:
在座有居民质疑清华大学的高安屯环评报告粗制滥造,没有基本的科学精神,涉嫌利益输送。清华大学环评室XXX面露尴尬,支支吾吾地说:“当时有一些特殊情况。。。”,在座居民立即反驳到,“你们有特殊情况,就要我们用健康和生命来付出代价?”XXX无言以对。建议我们继续对清华大学顾秉林校长施加压力,一定要拿到高安屯环评报告原文。
我也看到过一个可能是年轻的主烧派留言,很义正言辞呐,他指责那些管理不善的焚烧人,正在努力去改变。但更指责反焚烧的是瞎吵,干扰了他们。
- 发表于2009-12-08
垃圾不分类的焚烧,目前国内、国际都不具备这个能力,除非造假。
不信,你可以让他到国内有关垃圾焚烧炉的专业工程师论坛技术区,由于没有利益冲突,说的全是实话。
去看看就知道了,好不好?以后再说。
- 发表于2009-12-09
如果废电池不焚烧只填埋呢?
- 发表于2009-12-09
废电池掩埋无害?!!不!
任何废电池,无论是锌锰电池也好,镍镉电池也罢,掩埋对土壤环境影响都是巨大并且不可逆的,聂永丰非常清楚这一点,他在2002年发表《小型废电池填埋焚烧处置的健康风险分析》,也承认“废电池填埋存在巨大风险”这一点。
但是,聂作为商人的精明之处,就是拿完全掩埋、完全焚烧,以及掩埋和焚烧并举三种方式,做风险比较,最后做出废电池掩埋风险最小的结论!!!
看了聂的结论,不知道各位有何感想,远的不说,我只提一点,聂理论成立的一大假设条件:
他的理论前提是“假设每年只有所有填埋重金属的0.05%进人渗滤液”,然而,根据2007年一份来自福建主要城市((包括福州、厦门、泉州、漳州、龙岩、三明、南平))的调查报告,含废电池的生活垃圾随填埋时间的增加,垃圾渗滤液的PH值和重金属含量均呈增加趋势,其中填埋11年垃圾场渗滤液的Mn,Zn,Pb,Cd、Cr和Ni分别比填埋2年的增加3.6倍、19.0倍、1.0倍、11.0倍、3.0倍和1.3倍。
也就是说,这个0.05%是一个完全失真的理论猜想数据!实际数据表明,填埋重金属的进人渗滤液远远高于0.05%,那么基于这个0.05%数据成立的理论还有意义吗?
聂永丰这样的伪学者,真是害人不浅,总在误导政府和民众,300米焚烧厂的安全距离是他主张的,不收集小型废电池的也是他主张的,主张不分类的垃圾焚烧也是他,这个人迟早有一天会被街上民众的唾骂声中。。。嗯。。。
- 发表于2009-12-10
谢谢,又学习了。天天进步。
@科学探索:#分享微博 关注环保#一枚纽扣电池能污染60万立方米的水,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用水量。一节5号电池会使1平方米的土地永久失去种植价值。干电池、充电电池里含有汞、铅等有害物质,若随手将废电池丢弃在自然界,当外层金属腐蚀后,这些物质会慢慢泄露,沁入土壤、随雨水渗入地下水、江河湖海形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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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聂永丰在《科学认识废电池对环境的影响》中指出普通电池中的汞含量较低或不含汞,且消费群体分散,随生活垃圾填埋不会造成污染。集中回收后,如果处理不善,反而容易造成局部地区的汞污染。他提出了“强制禁汞、谨慎收集、回收利用”的方针”。
国家环保总局认可了这个提法,于2003年出台了新的废电池回收管理办法,不再鼓励回收低汞无汞的干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