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逸翠湾交楼通知书中的陷阱
- 发表于2010-03-25
"面积比合同大"
面积是房管说了算,还是物管说鸟算?
盼高人指点... ... 点
- 发表于2010-03-25
谢谢楼主提醒!我强调一点,一定要先现场验收满意了才拿钥匙
- 发表于2010-03-25
我话你听啦,合同上的面积是实用面积,我们交管理费是按建筑面积收。
- 发表于2010-03-25
我们合同上也有建筑面积,但是就应该以交楼的时候最后经测量的为准。实际交楼面积跟合同有差异的处理我们的合约上有明确规定的。
客服说交楼的时候他们会提供实际测量的报告。业主要留意看了。
- 发表于2010-03-25
说得对
仔细看完逸翠湾交楼通知书发现其中的以下问题,提请各位业主留意:
1. 通知书的收楼日期为3月26日,而不是电话通知的3月26-31日,然后还说如果不能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办理收楼手续,则按通知书确定的交付日开始作为交楼。那是不是预约了27-31号的业主都会被视为没按照通知书的规定,不管怎样都会算是26号已经交楼了呢?
2. 有旧业主介绍新业主物业费减免的,还被要求预交3个月管理费,不合理。
3. 附件二的收楼程序是先签收文件移交钥匙后,在现场验收。论坛中已经有多幅贴子提醒大家一定要先现场验收满意了才拿钥匙,否则拿了钥匙就算已经交楼了. 到时候不会算延期交楼罚金了,开发商的修补不会很及时。因为他们有人手都去赶二期,三期要给延期交款的房子的工啦,不会那么快就管我们的了。
4. 计算管理费的面积比合同大。
5. 管理费从5月1号就开始算,如果验收不满意要整改不能交楼,还要交管理费吗? 而且现在的小区花园,游泳池等等都还没有修好,到处都是工地,还要我们交那么贵的管理费,把看工地的保安费用也算到我们的头上了,很不合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