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管理费问题急需解决!呼吁成立捍卫村民利益小组

发表于2008-01-26
引用:阿_斌 在2008-1-26 15:49:23写道:【原帖


我的意思并没有,或者说不强调要代表谁,特别是不会长期代表谁,只是特别强调不能让这种乱局继续下去。有许多事实或可能明摆着,例如:管理处可能贪得无厌、业委会可能失职、有人可能别有用心,…等等。我都不管,也不想去搞清楚,甚至根本不期望可以搞得清楚。

如果大家的意思与我的意思一样,那么推举几个人出来,由他们去与管理处、业委会交涉(总不能所有人一齐去说吧),促使管理费事件尽快解决。

我的...


如果大家的意思与我的意思一样,那么推举几个人出来,由他们去与管理处、业委会交涉(总不能所有人一齐去说吧),促使管理费事件尽快解决。


已经有人在做这种工作,
可是有人不认可!!

再选几个出来做这种工作有意义吗?

发表于2008-01-26
引用:百丽雅 在2008-1-26 17:01:32写道:【原帖


如果大家的意思与我的意思一样,那么推举几个人出来,由他们去与管理处、业委会交涉(总不能所有人一齐去说吧),促使管理费事件尽快解决。


已经有人在做这种工作,
可是有人不认可!!

再选几个出来做这种工作有意义吗?

[...


已经有人在做?您是指维权小组吗?

关于对维权小组的意见,我的帖子中已经有提及。他们的目标太过远大了,我没有信心他们可以处理好管理费这样的小事情。如果您完全赞同维权小组的做法,您绝对有权继续支持他们。或者,您也可以提请他们改善,这是您的权利。
发表于2008-01-26
我都是住祈福的,希望能尽快解决
发表于2008-01-26
支持楼主建议!!!

维权小组没用的话,大家就再推荐一个能帮我们解决问题的!

谁能解决问题,谁就有意义,否则都是扯蛋
发表于2008-01-26
发表于2008-01-26
引用:百丽雅 在2008-1-26 17:01:32写道:【原帖


如果大家的意思与我的意思一样,那么推举几个人出来,由他们去与管理处、业委会交涉(总不能所有人一齐去说吧),促使管理费事件尽快解决。


已经有人在做这种工作,
可是有人不认可!!

再选几个出来做这种工作有意义吗?

[...

将得好
发表于2008-01-26
引用:aroundyou 在2008-1-26 17:51:16写道:【原帖
支持楼主建议!!!

维权小组没用的话,大家就再推荐一个能帮我们解决问题的!

谁能解决问题,谁就有意义,否则都是扯蛋
说得对!完全赞同!
发表于2008-01-26
支持
发表于2008-01-27
发表于2008-01-27
引用:百丽雅 在2008-1-26 15:10:30写道:【原帖
沟通不沟通,
相信大家都明白是谁先把门关起!!!!!
如果又成立一个“捍卫村民利益小组”,
那他又代表谁呢(现在早就人叫扬:谁谁得到我的许可代表我了?!!!)
那么明天又成立一个“捍卫村巴利益小组”,
后天又成立一个“捍卫村民治安小组”。。。。。。。

这种争议又谁来划清界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