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我提供无按揭婚房,儿媳家要求过户给儿子

发表于2009-09-02
引用:scnucs 在2009/9/2 14:55:53写道:原帖
   哈哈哈,你就这么个守财奴,也会说拿出去捐给慈善机构,别脏了慈善这两个字!~
 越看越觉得这个婆婆恶心!~
 
 你个SB,估计还没有达到有钱捐给慈善机构的程度,少来这里这里指手画脚。
发表于2009-09-02
引用:搜房网友(过客) 在2009/9/1 22:11:01写道:原帖
您的算盘打的挺响, 其实你出这10万, 等于是给自己的房子装修了
 
 
发表于2009-09-02
引用:未来婆婆 在2009-9-2 12:02:11写道:原帖
 我付出的跟女方父母一样多,我还付出一套房子给他们住,我没有要求租金,我并不认为有占他们便宜!女方的钱不是给我的,我没收到一毛钱,我也一毛钱都不要!
 

 但你要知道,现在你就对你的媳妇不太满意,他们拿到钱肯定是装修在家里和买电器了,如果你哪天越看媳妇越不顺眼,那你把他们赶出去,或是和儿子联手把媳妇赶出去,那媳妇到时会得到什么呢????

这时候媳妇也没有拿到钱啊,房子还在你户头上不是吗?

 

发表于2009-09-02

真是如意算盘,又赚媳妇又进钱,如果是我坚决不装修,拿这钱去做什么都好,让你抱着你那堆房子过下半辈子去。

 哦,忘了告诉你,我结婚时就遇到这类似的情况,开始,公公说给我们房子结婚,后面就反悔了,最后我们自己去酒店开房做新房,结完婚的第三天就离开了那个地方,现在,每回老公叫回去,我都找借口不去

发表于2009-09-02
世上竟然还有这种冷血之人,自己还好意思在这里大写特写,真是看不过去了才进来说两句。  别人女方把孩子养这么大嫁到你家要为你家生儿育女还要贴上10万元,(上哪找这么好的亲家)房子过个户到你儿子名下好像就要了你的老命,还真是掉到钱眼里去了,自己又说得自个好厉害又是收入不低又是出过国什么的,就凭这点就觉得你是个斤斤计较的人不是善类, 对自己儿尚如此,对别人就更别说了。你儿子有你这样的心肠的父母真是他的悲哀之极!!!!!其实过不过户都还是小事,但是在你的言语当中可以看出你这人的思想有很大的问题,凭什么别人女方出多少你就出多少,是不是别人不出你也就不出,不然叫你儿子换个位置嫁到女方去如何???看你脸上有光没有,自己7套房又有不错的退休金收入还在这里计较,你就守着你房子孤独终老吧!最后是死去看跟阎王说一下看能否把房子带到地下去继续看着!!
发表于2009-09-02

    你儿子还没有结婚呢,在你心里已经因为婚房的事不愉快了.既然你很希望年轻人能自力更生,就干脆直接了当地告诉你儿子:"结婚是你自己的事,你自己要包揽一切,包括买房子,如果你没有本事买房子就租,或者先别结婚,等你有本事买房了再结婚!!!!"

 真想考验儿子的能力,想撒手不管,就"撒"得彻底一点,真心想帮儿子就拿出真心,无论是在房子问题上还是其他问题上,真正起决定作用的是你儿子的想法,他是否真希望自己母亲能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还是更愿意凭自己的实力给自己心爱的人更好的物质条件?当他立场坚定地向你和他女朋友摆明他自己的态度时,还有什么不可以解决的呢?假如不过户他就不认你这个妈,那你自己就看着办吧,假如他女朋友觉得没房子就不结婚那就分手罢了,你儿子只要表个态,万事都好解决.

 

发表于2009-09-02

我说一下我结婚时候的情况:

我结婚的时候,我和老公两个人都刚参加工作没多久,婆家是农村的,要供妹妹读书,要给常年有病的公公医疗费,还有弟弟的生活等等等等........压在我老公身上的担子是很重的;当我和老公交往后就一起挑起了这个担子

所以当时老公身无分文到我家跟我结的婚,父母虽然给了我一笔钱作为嫁妆,但前提是以我的名字在老家的银行存了定期,存折归我父母保管

三年以后我们的婚姻经过了磨合期稳定下来了,我父母才将那笔款项交到我手上给我们自己创业

虽然我也是一个儿媳妇,但我觉得这位未来婆婆是没有错的,如果现在就将房子转到儿子名下了,一旦两个人的感情发生了变化,那分手的时候必然儿媳妇要分走一半的房产,这样对婆婆是不公平的

小两口要结婚了,双方的父母各给了10万块钱,男方还提供了一套房子,我觉得没有必要将这20万全部用掉,只要花小部分的钱来购置必要的家具电器,房子简单装修就可以了,将大部分的钱暂时存起来,等自己的社会阅历丰富起来了,就可以拿出来自己创业或者到两个人婚姻稳定下来了自己拿出来作为首期的一部分来购置一套房子自己供着住

其实到了小两口婚姻稳定下来了,作为婆婆自然也就将房子过户到儿子名下了,还用得着现在就来争过户

那些父母没有房子的人去找谁争啊

发表于2009-09-02

我个人的意见:

女方父母如果怕自己给的这10万块钱会鸡飞蛋打不见的话,可以学我父母,暂时不将这笔钱交到小两口手上,而是立个约定:在多少年之后你们的婚姻确实稳定,感情还像现在这样深厚甚至更好的个情况下,你才将这笔钱给到女儿手上,或者等女儿有了孩子后你将这笔钱给外孙;这样你就不会有损失了,

然后女婿就用自己妈妈给的10万块钱将房子简单装修一下卖点必须的家具电器就行了,我想婆婆也不会有什么想法

至于彩礼的事情,应该交给儿子自己去解决,而不是让儿子的父母来承担

父母将儿子养大成人就可以了,不能什么事情都还要父母承担

发表于2009-09-02

分享一下我对小孩的教育:

我的小孩今年8岁了,从小我就跟她讲,这个家里所有的一切都是我和爸爸的,她只是借住借用而已,要想拥有自己的就必须自己学本事以后自己挣钱买,自己买的那些才是她自己的

同时我还告诉她:现在我们养她是我们做父母应尽的责任,等到我们老了,那她就有义务赡养我们(虽然我们现在已经为我们的养老做好了一切准备,但这必须的教育一定要有)

发表于2009-09-02
引用:搜房网友(过客) 在2009-9-2 9:33:03写道:原帖
楼主确实没占什么便宜啊 大家都出一样多的钱,自己还提供一套房子
 
 问题是这套房子还是楼主的名字,换个位置想想,你愿意出10万帮你亲家的屋子装修吗??哪天要是你亲家不高兴,把你的女儿赶出去了,那不是人财两空吗??再说楼主有7套房产,过一套给自己的亲生儿子我觉得一点都不过分。
 
什么叫做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这点大家都知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