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为了房子,我决定放弃我的孩子——孩子,对不?,我不是个好妈妈!

发表于2011-03-14
引用:王美舟律师3 在2011-3-2 8:14:29写道:原帖
    楼主享有对孩子的探视权,注意经常保持对孩子的关心,孩子会记住你这个妈妈的,所以让男方抚养孩子,不等于“放弃”孩子。现在这种安排,对你最有利。很明显,孩子的父亲是一个好父亲,他抚养孩子,你可以放心。

 
 是的,孩子的父亲是个好父亲,比起我,他更适合带孩子
发表于2011-03-14
引用:懒懒的笨山猪 在2011-3-2 2:02:38写道:原帖

一不小心点进来了 呵呵
楼主的问题实在是再简单不过了 婚姻出现严重问题了 当然是需要离婚了 这点楼主和你的老公都做对了
至于孩子问题 跟谁过其实都一样 天下没有不爱孩子的父母 作为没能领到孩子一方尽量争取到可以定期照顾下孩子的权利 这也不是什么难事 只要有心 这样对孩子成长也是有好处的
至于房子 我想说的 房子应该已经是你包括男方一家的大部分财产了吧 100多万 为什么双方都没想过卖掉平分财产 任何一方有50万在手往下生活应该都能过得很舒服了吧 (不会是争吵争得头破血流 头脑发热 这么简单的想法都丢掉 ....
 
 谢谢楼上的建议,我觉得很好,我也不是特别贪钱的人,这样做,对双方是最合理不过的了
发表于2011-03-14
引用:水紫菱 在2011-3-2 0:16:04写道:原帖

孩子的事如果楼主能和对方协商好日后探望频率什么的就还凑合,既然分手不可避免,就必然要在双亲中选一个,据说成长过程中缺亲爹比缺亲娘的伤害要更大。
选都选了,就不要后悔了。

 
 母爱应该是小孩子更不可缺少的吧!毕竟现在孩子还很小
发表于2011-03-14
引用:ada123qq 在2011-3-2 0:01:42写道:原帖

没有生命,要房子也没用!为了儿子,我可以没了性命!

 
 你是?
发表于2011-03-14
引用:graceliao2009 在2011-3-1 22:10:42写道:原帖
我个人觉得,也许大家都忽略了一个重点,楼主之所以要和丈夫离婚,是因为两个大人在一起生活很痛苦,所以才选择了离婚。如果说选择离婚比继续一起生活更加幸福的话,那也是追求幸福生活的一种勇气,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力,理智的说这一点我想还是值得鼓励的。
但是问题是,离婚之后孩子和父母的血缘关系是一辈子都不可能割断的,离婚之后不管孩子归谁,父母都只能选其一。既然楼主口口声声爱孩子,那么相信你一定是希望你的孩子将来能够生活得幸福,如果说离婚对孩子在精神上是一种伤害,那么作为母亲起码应该让你的孩子将来的生活在物质上有一定的保障,难道你....
 
 是的,如果这样下去,我会在愧疚和自责里面活一辈子的
发表于2011-03-14
引用:伊姿韵内衣金碧世纪店 在2011-3-2 22:41:54写道:原帖

既然婚是离定了,孩子也不能分开两边,要选择,当然有一方要放弃孩子的。

 
 是啊,只能在以后多多弥补对孩子的爱了
发表于2011-03-14
无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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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03-15
引用:不碧绿 在2011-2-28 15:21:31写道:原帖
父母对孩子的爱真的很强大!我想说,楼主你不用太自责了,孩子跟着爸爸是好事,因为爸爸对他的爱?比你的还多
 
 同意!
发表于2011-03-15
理解LZ,都是被这个变态的社会逼的
发表于2011-03-15
引用:碧海晴空x 在2011-3-1 20:47:44写道:原帖
理解你的无奈抉择,但孩子的妈永远也是你,一定要尽你的能力多让他感受到你的爱

 
 嗯,以后会及可能的多给他一些关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