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为了房子,我决定放弃我的孩子——孩子,对不?,我不是个好妈妈!
- 发表于2011-03-14
引用:王美舟律师3 在2011-3-2 8:14:29写道:原帖
楼主享有对孩子的探视权,注意经常保持对孩子的关心,孩子会记住你这个妈妈的,所以让男方抚养孩子,不等于“放弃”孩子。现在这种安排,对你最有利。很明显,孩子的父亲是一个好父亲,他抚养孩子,你可以放心。
- 发表于2011-03-14
引用:懒懒的笨山猪 在2011-3-2 2:02:38写道:原帖
一不小心点进来了 呵呵
楼主的问题实在是再简单不过了 婚姻出现严重问题了 当然是需要离婚了 这点楼主和你的老公都做对了
至于孩子问题 跟谁过其实都一样 天下没有不爱孩子的父母 作为没能领到孩子一方尽量争取到可以定期照顾下孩子的权利 这也不是什么难事 只要有心 这样对孩子成长也是有好处的
至于房子 我想说的 房子应该已经是你包括男方一家的大部分财产了吧 100多万 为什么双方都没想过卖掉平分财产 任何一方有50万在手往下生活应该都能过得很舒服了吧 (不会是争吵争得头破血流 头脑发热 这么简单的想法都丢掉 ....
一不小心点进来了 呵呵
楼主的问题实在是再简单不过了 婚姻出现严重问题了 当然是需要离婚了 这点楼主和你的老公都做对了
至于孩子问题 跟谁过其实都一样 天下没有不爱孩子的父母 作为没能领到孩子一方尽量争取到可以定期照顾下孩子的权利 这也不是什么难事 只要有心 这样对孩子成长也是有好处的
至于房子 我想说的 房子应该已经是你包括男方一家的大部分财产了吧 100多万 为什么双方都没想过卖掉平分财产 任何一方有50万在手往下生活应该都能过得很舒服了吧 (不会是争吵争得头破血流 头脑发热 这么简单的想法都丢掉 ....
- 发表于2011-03-14
引用:graceliao2009 在2011-3-1 22:10:42写道:原帖
我个人觉得,也许大家都忽略了一个重点,楼主之所以要和丈夫离婚,是因为两个大人在一起生活很痛苦,所以才选择了离婚。如果说选择离婚比继续一起生活更加幸福的话,那也是追求幸福生活的一种勇气,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力,理智的说这一点我想还是值得鼓励的。
但是问题是,离婚之后孩子和父母的血缘关系是一辈子都不可能割断的,离婚之后不管孩子归谁,父母都只能选其一。既然楼主口口声声爱孩子,那么相信你一定是希望你的孩子将来能够生活得幸福,如果说离婚对孩子在精神上是一种伤害,那么作为母亲起码应该让你的孩子将来的生活在物质上有一定的保障,难道你....
但是问题是,离婚之后孩子和父母的血缘关系是一辈子都不可能割断的,离婚之后不管孩子归谁,父母都只能选其一。既然楼主口口声声爱孩子,那么相信你一定是希望你的孩子将来能够生活得幸福,如果说离婚对孩子在精神上是一种伤害,那么作为母亲起码应该让你的孩子将来的生活在物质上有一定的保障,难道你....
- 发表于2011-03-14
引用:伊姿韵内衣金碧世纪店 在2011-3-2 22:41:54写道:原帖
既然婚是离定了,孩子也不能分开两边,要选择,当然有一方要放弃孩子的。
既然婚是离定了,孩子也不能分开两边,要选择,当然有一方要放弃孩子的。
- 发表于2011-03-14
无奈啊!
此消息发自手机 bbs.wap.f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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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1-03-15
理解LZ,都是被这个变态的社会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