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为了房子,我决定放弃我的孩子——孩子,对不?,我不是个好妈妈!
- 发表于2011-03-01
- 发表于2011-03-01
- 发表于2011-03-01
- 发表于2011-03-01
很多人很伟大,那是你没遇到这种事情。即便你真正伟大,你有道德,说实话,你就更该体谅别人的难处。
看来这位和楼主一样,是想着以后再婚再有孩子的。
我想提醒你:
第一,除非你再婚对象没有生育过,也就是说没有自己的合法子女,不论是否在身边,这样的话你再婚后还能生个孩子。否则,你再生孩子是违反计生法的。
第二,有不少年轻妈妈离婚不要孩子,以为女人带孩子再婚很难,那么带着孩子再婚的男人就很容易么?离婚而没有孩子的女人愿意嫁给离婚而带着孩子的男人么?
第三,见过好几个这样的离婚女人,不要孩子之后,以为能容易再婚,几年过去了却仍然单身!同样条件下,反而不如那些带着孩子再婚的女人更容易。为何呢?原因也是你如此选择的原因!
- 发表于2011-03-01
理解楼主的自私。可惜,实在很不屑!
不客气的说,按照你说的情况,你们离婚的?大原因在于——你!说的好听是不成熟,说的难听是你很自私。
显然,你还没有走入婚姻建立家庭的准备,你还没有做妻子和做妈妈能力,你们的婚姻是奉子成婚。好在前夫是很爱孩子,所以孩子跟着他好。
你若想再婚,除非你离婚前已有预备“情人”,否则想再婚很难。
你若想再生孩子,还得要找一个没有自己亲生孩子的男人才可以。当然,你若有钱交计生罚款,就另说了。
- 发表于2011-03-02
没有生命,要房子也没用!为了儿子,我可以没了性命!
- 发表于2011-03-02
- 发表于2011-03-02
孩子的事如果楼主能和对方协商好日后探望频率什么的就还凑合,既然分手不可避免,就必然要在双亲中选一个,据?成长过程中缺亲爹比缺亲娘的伤害要更大。
选都选了,就不要后悔了。
- 发表于2011-03-02
一不小心点进来了 呵呵
楼主的问题实在是再简单不过了 婚姻出现严重问题了 当然是需要离婚了 这点楼主和你的老公都做对了
至于孩子问题 跟谁过其实都一样 天下没有不爱孩子的父母 作为没能领到孩子一方尽量争取到可以定期照顾下孩子的权利 这也不是什么难事 只要有心 这样对孩子成长也是有好处的
至于房子 我想说的 房子应该已经是你包括男方一家的大部分财产了吧 100多万 为什么双方都没想过卖掉平分财产 任何一方有50万在手往下生活应该都能过得很舒服了吧 (不会是争吵争得头破血流 头?发热 这么简单的想法都丢掉 进而闹到你死我活的情况了吧)
我的建议是:争吵永远解决不了核心问题 楼主何不尝试下心静气地跟前夫商量下 房子卖掉 财产平分 这样双方都不会出现经济困境 孩子也能得到更好的照顾 毕竟跟老公也同床2年多了 给对方一条活路 就等于给了所有人活路 自己心里也踏实了(要知道一个男人光靠工资养双老加一个1岁小孩 那等于是找死 除非他工资非常高就没话说 不然的话生活难过下去的时候很可能会找小孩当出气铜 这只是我个人测 请别介意)
以上是本人对楼主的一点建议 希望对楼主有帮助
- 发表于2011-03-02
我理解你!
?要房子要小孩,以你3000多的收入带个孩子,估计也会过得很拮据。。。
如果真爱孩子,就孩子和房子都别要。。。他比你更爱小孩,有了房子,他会给小孩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