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为了房子,我决定放弃我的孩子——孩子,对不?,我不是个好妈妈!

发表于2011-03-01
面对一套价值100多万的房子,我真的心动了。说实话,我还这么年轻,以后肯定还会有自己的孩子孩子是商品吗?
发表于2011-03-01
引用:搜房网友(过客) 在2011-3-1 9:08:24写道:原帖
哎,大家就别在责怪这位妈妈了,起码她有勇气向我们说出这件事情,我估计她自己也是很内疚的,祝福这位妈妈和她的BB以后一切顺利吧。
 
 
有勇气做事,难道还没有勇气承担。
发表于2011-03-01
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啊
发表于2011-03-01
看来房子高于一切啊!这个社会,都是道德的沦丧啊
发表于2011-03-01
其实孩子跟着你也过得不好
发表于2011-03-01
你这种女人,把孩子当成商品出卖,不配做母亲,以后有没有孩子,还不一定呢。
发表于2011-03-01
我支持楼主的选择。确实,单亲妈妈离婚后再组建家庭是很难的,何况你孩子还那么小,几乎是没可能的。
很多人很伟大,那是你没遇到这种事情。即便你真正伟大,你有道德,说实话,你就更该体谅别人的难处。
发表于2011-03-01

不用自责了. 面对自己住的房子,肯定不会开心的,多为你的孩子付出些吧.毕竟孩子最无辜了,生下来就要做润滑剂,可惜!

发表于2011-03-01

我有一个朋友也是做了一个选择:她选了孩子,没要房子,因为没房子过得很苦,没有什么钱给孩子买他想要的东东,而爸爸有房子没什么负担,就有钱收买孩子,现在孩子不喜欢妈妈,总觉得妈妈对他不?,向着爸爸。------孩子爸爸已经找了新女朋友了

 

发表于2011-03-01
 钱不是万能的 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   这话说的有道理!